【世界速看料】推出优化公安交管业务提示告知4项便利措施7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3-06-15 09:22:44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资料图)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厅交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在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推出优化公安交管业务提示告知4项措施。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一、四项提示措施

(一)对临近检验的机动车加强提示告知。对机动车临近检验的,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APP和手机短信的方式,提前2个月向车主推送提示消息,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缴纳车船税,同时提示需要上线的机动车车主及时赴相应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办理检验业务;对免检机动车符合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APP和手机短信的方式提前3个月向机动车所有人推送提示消息,对确认申领的,经审核后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其中,对单位用户,开通专门“互联网交管服务平台单位用户”,将相关提示信息以短信方式及时推送至专管员手机,方便专管员及时办理单位车辆相关业务。

(二)对临近达到强制报废期的机动车加强提示告知。对机动车因连续检验周期未检临近达到强制报废期的,公安交管部门分别提前1年、提前2个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车主,提醒及时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

(三)对驾驶证临近换证的驾驶人加强提示告知。对驾驶证临近换证的,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APP和手机短信的方式,提前2个月向驾驶人推送提示消息,提示驾驶人及时办理换证业务。对持B2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公安交管部门告知其如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有记分的,还应当按规定参加审验教育;对70周岁以上需要参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能力测试。

(四)对驾驶证临近注销的驾驶人加强提示告知。对驾驶证临近注销的(包含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将届满一年未换证的;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将届满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将届满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公安交管部门提前3个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提醒及时办理期满换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温馨提示:

一、有车的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确定单位公车专管员,并携带相关资料(其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可以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赴当地车管所或者网办中心开通“互联网交管服务平台单位用户”。

二、个人车辆登记的手机号码是否为当前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的真实、有效联系方式,信息不一致的要及时赴当地车管所办理号码变更,保证手机号码真实有效。

(山西吕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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